星期四, 5月 10, 2007

我的百樂

有姊妹問我為什麼要在日誌中稱黃生-我的丈夫做 "愛人", 是否有點肉麻?
這個稱呼是很有意思的, 以前國內的人很喜歡在別人面前稱配偶做 "愛人",
初初聽起來有點骨痺, 但想想下又很受落, 因為實在有很多人的配偶不是他們
的愛人, 只為某些原因維持婚姻關係, 真是很可憐.
我很感恩, 我的愛人-黃先生, 他是一個真正愛我的人, 如果我形容自己是一匹野馬,
他就是那位能使野馬發揮到最好的百樂. 我稱他為百樂是因為他真的很賞識我,
我這類人很需要信任與自由, 只要別人信任, 我會加倍的感激報答.
他雖然很少直接稱讚我, 但他總在發掘我的優點, 然後鼓勵我去做. 他從不怕我做得比
他好, 他總是喜歡制造機會讓我成功. 他常說我開心他就開心, 我成功他就成功.
所以唯有他使我完全順服, 我會為他做一切我可以做的事. 這也是上帝的配合, 因為他
善長思想/ 有創意, 但實踐就欠缺效率. 我是他一雙手, 能有效的將他的構思實現出來.
有一位同學問我, 要和丈夫一齊工作, 在大家意見不同時是否有困難?
我說一點也沒有, 因為上帝知道我很難順服人, 所以要我的丈夫與我同工, 他是我的頭,
無論如何也得順服. 對於我這個人, 上帝真是有祂的一套.